同一天,二巡还受理了另一份强制令申请,26-1629,ECF852. 请看AI的概括如下:
这份文件是另一位名为 Zhiqiang Chen(陈志强) 的独立投资人(自诉人)向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提交的诉讼材料。
该文件于 2026年6月12日 被上诉法院正式接收(RECEIVED)。这是一份**《职务命令请愿书》(Petition for Writ of Mandamus)**,其核心诉求、指控逻辑与之前的 Anna 案高度相似,但包含了陈志强个人的投资细节和证据。
以下是该文件的核心内容总结:
一、 基本案件信息
请愿人:Zhiqiang Chen(居住在纽约布鲁克林的独立投资人,自诉人)。
相关底层案件:United States v. Kwok, et al. (案件号:1:23-CR-118-1 (AT)),即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审理的郭文贵(Miles Guo)案。
涉及的共同被告:王雁平(Yanping Wang/Yvette)。
二、 请愿的核心诉求(Relief Sought)
陈志强请求上诉法院签发职务命令(Writ of Mandamus),强制要求下级地方法院:
1. 立即将其于2026年5月31日提交的第三人请愿书(§ 853(n) Petition)录入系统(Docket)。
2. 确保后续所有涉及第三方资产权益的 § 853(n) 申请均能获得及时、一致的录入,以便在正式判决/量刑前为独立投资人提供合法的申诉渠道。
三、 请愿的核心理由与事实陈述
1. 个人投资与资产主张(总计 $134,361 ⚖️)
陈志强声明自己是以投资为目的将资金投入 G 系列项目,并坚称自己与被告的犯罪行为无关(Non-CVRA)。他的总资产主张包括以下三笔:
$100,060:于2021年3月18日通过大通银行(Chase)电汇至 Crane Advisory Group LLC(G系列项目相关实体),他指出这笔资金目前已被政府冻结。
$24,301:于2021年12月18日电汇至 Sirius Networking Inc. 用于申购喜马拉雅币(Himalaya Coin)。但由于当时针对美国居民的监管限制,他最终从未收到任何虚拟货币。
$10,000:于2020年10月29日通过支票支付给 G Club Operations LLC 购买了 Tier 5(5级)会员。
2. 指控地方法院“选择性录入”(Selective Docketing)
文件被无故压制:陈志强于5月31日提交了电子申请,6月1日邮寄了纸质副本,并在6月3日提交了“强制录入动议”。然而过去近两周,地方法院没有任何动静,导致他无法进入法定程序。
区别对待自诉人与律师代表:他举证指出,地方法院存在不公待遇——由律师代表的投资人(如 SDNY Dkt. 777 中的 Weicheng Zeng)即使错过了法定截止日期,其申请也顺利获得了法庭录入;而像他一样的自诉人(Pro Se)在 Dkt. 744 之后就遭到集体无视。
面临时间紧迫的风险:量刑大庭已被推迟到 2026年6月29日。在距离开庭不到三周的情况下,法院承诺研究的“特别主事官(Special Master)”机制仍未落实,他的合法索赔渠道面临被彻底关闭的危险。
3. 对检方“受害者框架”与“资产没收”的质疑
维权渠道失灵:他指出,检方在 Dkt. 511 中将投资人强行分类,并限制大家只能通过《犯罪受害者权利法》(CVRA)或 § 853(n) 维权。但在实际操作中,CVRA 管道已彻底瘫痪并陷入上诉混乱,甚至检方还在转移流程中质疑投资人挑战控方的动机,导致 § 853(n) 成为独立投资人保护资产的唯一合法生路。
涉案资产池所有权不清:他引用上诉法院的关联卷宗(Case No. 26-361 等)和证据,指出被告王雁平签署的“同意没收资产池”存在巨大的法律和事实漏洞,资金流向经过了多层中介和极其复杂的结构,检方直接将其一刀切没收缺乏合理基础,严重损害了清白第三方的利益。
四、 随附证据附件(Exhibits)
文件后半部分提供了详实的书证支持:
1. 大通银行(Chase)电汇凭证:
2021年3月18日向 Crane Advisory Group LLC 汇款 $100,060 的官方回单。
2021年12月18日向 Sirius Networking Inc. 汇款 $24,301 的官方回单。
2. G Club 购买凭证:
G Club 官网后台截图,显示持卡人“CHEN 先生”,卡号 1000010010000582,属于 Tier 5 有效会员。
订单历史记录截图(包含2020年10月29日的原始订单)以及 G Club 官方确认收到 $10,000 会员费的中文邮件通知。
陈志强个人于2020年10月29日向 Gclub Operations LLC 签署并支付的 $10,000 纸质支票扫描件。
3. 邮寄与送达证明:
2026年6月1日寄往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(500 Pearl Street)的美国邮政(USPS)挂号信收据(Certified Mail)。
2026年6月9日签署的送达证书(Certificate of Service),证明该 Mandamus 请愿书已依法向主审法官 Analisa Torres 以及联邦检察官办公室进行了送达。
重磅!ECF 851, 26-1626! 昨天,6月12日二巡又上传了一份郭案自诉人的强制令申请。自诉人是墙内的一位退休女性、母亲,名安娜,她用了自己的一生积蓄支持了郭文贵先生开启的灭共爆料革命事业,结果郭被检方抓捕并被指控为欺诈罪。以下是Gemini机器人的总结:
这份文件是一份由自诉人(Pro Se Petitioner)Anna 于2026年6月9日向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提交的**《人身保护令/职务命令请愿书》(Petition for Writ of Mandamus)**及相关证据附件。
该文件于2026年6月12日被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正式接收(RECEIVED)。以下是该文件的核心内容总结:
一、 基本案件信息
请愿人:Anna(居住在中国大陆的基督徒,自诉人,G系列项目的独立投资人)。
相关底层案件:United States v. Kwok, et al. (案件号:1:23-CR-00118-AT),即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(SDNY)审理的郭文贵(Miles Guo)案。
被请愿对象:纽约南区(SDNY)联邦地方法院。
二、 请愿的核心诉求(Relief Sought)
Anna 请求上诉法院签发职务命令(Writ of Mandamus),强制要求下级地方法院:
1. 立即将她于2026年5月22日提交的动议录入官方办案系统(Docket)(她声称地方法院在收到其多次邮件和电邮催促后,无故压制并拒绝登载其文件);
2. 授权并签发传票,传唤相关关键人员出庭见证;
3. 依法召开正式的附属证据听证会(Ancillary Evidentiary Hearing),以保护她作为无辜第三方的合法资产权益。
三、 请愿的核心理由与事实陈述
1. 独立投资人身份与资产主张
Anna 声明自己是用合法的税后一生积蓄,在将近三年的时间里通过15次汇款,向 GTV (VOG)、韩国农场、新西兰农场、G-Club 等独立实体投资了大量资金。
她坚决拒绝接受检方将其归类为“受害者”或“共犯”的标签。她强调这些钱是独立的政治/商业投资,而非被告(郭文贵)的“犯罪所得”或“个人混用资金”。
2. 抨击检方与破产信托人的“推定欺诈”
制造虚假的“改变自我”资产池(Alter Ego Pool):她指控破产信托人 Luc Despins(来自 Paul Hastings 律所)和检方未经过合法的逐笔资金追踪,就将独立实体(如 G-Club)直接推定为被告的“改变自我”(Alter ego),从而非法吞噬、没收了独立第三方的清白资产。
污染陪审团:她认为检方在庭审中将包含大量清白投资的账户整体描述为“诈骗账户”,误导并污染了陪审团的认知。
3. 请求传唤关键证人的理由(名单及主张)
Anna 申请法庭传唤以下人员进行交叉质询,以查明资金去向及背后黑幕:
Luc Despins(破产信托人):交代为何将其 G-Club 投资款扣押进破产池,且无法提供透明的明细账目。
魏丽红(Sarah Wei,原凤凰农场CEO):Anna 称向其转账并提供个人隐私(PII)后,遭到了中国国家安全部(MSS)和地方警察的3次审讯。中共警方明确表示魏丽红提供了“反政府投资人名单”。她质疑检方所谓的“受害者证词”是否是在中共国家暴力恐吓和胁迫下取得的,并质疑魏丽红等人是否是中共卧底。
张勇兵律师:曾被检方列为“未起诉的共犯”,但又作为筛选辩方证人的守门人。Anna 质疑其存在绝对的利益冲突,配合检方叙事压制了能够证明资金清白的独立投资人出庭作证。
夏其束(长岛哥)、郭帅(草根小哥)、Ha-En、Cosmos、William Je(ACA Capital)等农场核心层:调查涉及上亿美元的“农场借款(Farm Loan)”的真实去向。Anna 指出部分团队(如 Cosmos)曾被内部指控诈骗,说明这些资金并非受被告控制,检方不能强行将其列为被告的 RICO 犯罪所得。
王雪冰(新西兰农场CEO):Anna 举证称,在被告于2023年3月被捕入狱几个月后,王雪冰仍在2023年8月单方面强制延长了其“农场借款”合同的到期日,这直接证明被告根本没有该笔资金的“绝对支配权”。
四、 随附附件(Exhibits)
文件后半部分附带了大量的支持性证据材料:
1. 身份及投资凭证:包括中国护照复印件、15笔投资的汇总表格、中国建设银行及农业银行的外汇电汇申请书、手机银行转账记录、账单明细等。
2. 相关往来协议与公告:
2021年4月在韩国首尔交付韩币的委托及收款签字证明。
与张勇兵律师事务所签署的向 SEC GTV 公平基金(Fair Fund)申索退款的法律服务协议(内含1%律师费条款)。
2022年4月“草根小哥”在联盟发布的关于 Cosmos 团伙涉嫌诈骗并呼吁战友提交证据起诉的公告截图。
曾被指示故意“留白金额和日期”的原始借款合同(Loan Agreement)说明,以及王雪冰于2023年8月单方签署的借款展期通知(Borrower's Notice of Loan Extension)。
3. 催促入账的凭证:2026年5月至6月期间,Anna 向 SDNY 地方法院 Pro Se Intake 部门发送的开庭/登账催促邮件及系统自动回复记录。
4. 邮寄凭证:带有2026年6月12日预期送达标准的美国邮政(USPS)快递邮戳单据。